我國是從1953年開始以五年為一個時間段來制定國家的中短期規劃,第一個“五年計劃”簡稱為“一五”,而2006-2010年這個時間段剛好是我國提出來的“五年計劃”的第11個,所以也叫“第十一個五年規劃”,簡稱“十一五”。“十二五”也就是“第十二個五年規劃”,時間段是2011—2015年。“十二五”規劃的全稱是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”。規劃編制工作大體包括前期調研、編制起草、論證銜接、審批發布四個階段。國家“十二五”規劃建議稿將于2010年10月份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討論后,提交2011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審議通過。
“五年規劃”是我國國民經濟計劃的一部分,主要對全國重大建設項目、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,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。未來五年中國將開啟經濟與社會的雙重轉型,以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為主線,部署中國經濟社會從外需向內需、從高碳向低碳,從強國向富民的三大轉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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